保卫处(武装部)主要工作职责:
一、安全管理与教育科
1.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安全防范、治安管理和案件查处工作,维护校园治安秩序,协助公安机关对校内发生的刑事案件的调查工作;
2.负责对校园治安状况进行调查研究,掌握发案规律,就出现的突出问题,提出治理意见和方案,适时开展专项治理工作;
3.负责学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,对进校人员、车辆登记审批,校门、校内机动车的停放实施管理,交通设施及标识的设置和维护;
4.负责学院保安队的日常管理和业务培训工作,做好暴恐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;
5.负责视频监控、机动车门禁道闸系统日常维护管理;
6.做好学院各项重大活动、考试的安全保卫工作;
7.对接国家安全机关,负责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;
8.对接公安机关,掌握校内各个时期的敌情、政情、社情、校情,快速准确地向学院党委和公安机关报告各类情况;
9.负责防范和抵御宗教向校园渗透工作;
10.负责保卫处(人武部)日常事务协调管理,制定各类安全规章制度并负责落实;
11.负责部门文件、公文、函件的接收、印章使用和文书归档等工作;
12.负责校园综合治理;
13.负责师生集体户口的日常管理;
14.负责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;
15.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消防科
1.负责学院的防火安全工作。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,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规章制度;
2.负责检查和指导各部门消防工作措施落实情况,组织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制;
3.开展日常消防检查、巡查并做好登记。确认火险隐患,及时下发整改通知,限期改正;
4.负责消防设施、器材的管理,使设备处于完好有效状态,申报消防器材的购买和维修计划;
5.对消防重点部位要制定消防灭火作战计划,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易燃、易爆等危险物品的管理;
6.开展消防、地震灾害等安全教育,定期举办消防、地震灾害知识培训和演练,提高师生员工自防自救技能,建立消防安全档案;负责组建微型消防站,定期举办微型消防站队员业务培训工作;
7.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